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2025年“申请-考核”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及实施细则.docx

2024-11-19 22:41:00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一、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导师姓名

招生名额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刘且根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李春泉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余运俊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杨鼎成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李安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邓晓华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唐荣欣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江风益

1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鄢秋荣

1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20241115日-1215日)登录http://gsas.ncu.edu.cn/(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先按要求注册用户,再进行报名;注册用户仅对当前批次有效,之前批次报考或注册过的考生仍需重新注册用户,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纸质的报名材料交到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二)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1《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及《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内含专家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原件。其中《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在“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报完成后可生成电子版下载,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并签名。《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或“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硕士学位者: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5.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并提供硕士论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应届硕士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本实施细则中第二条指定的招生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需报考导师签字。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学时须核验以上材料的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材料提交时间、方式和地址;

1、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邮寄或者现场提交

(1)现场提交,材料装袋后直接送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信息工程学院信工A626办公室,材料接收人为老师或者蒋老师

(2)快递邮寄(为保障材料寄送的及时性与安全性,建议使用顺丰速运),寄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蒋老师(电话:13870916485)”。准备和寄送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蒋老师。快递寄出后请跟踪快递签收情况并向蒋老师确认材料收到情况。

2、时间节点:现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215中午12点前,邮寄截止时间为1215日(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向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提交材料

3、联系方式: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老师或蒋老师13870896965、13870916485或0791-83969613

材料评议及结果公示时间

1.材料评议时间:2024年12月20日;

2.材料评议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1日之前。

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附: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2025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2025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南昌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二、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申请条件、学术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审核程序、通过标准、考核办法、录取办法(含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与录取等环节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申诉机制等具体方案。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材料评议小组:由不少于3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对申请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名制评分,并给予最终材料评议得分。

综合考核小组: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考核专家组(一级学科应不少于7名,二级学科应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组成。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普通博士生

1.招生对象

以普通报考的方式报考全日制博士须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或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

(4)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5)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6学术要求

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近五年内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获得国家级科研奖,或者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省级一等奖排名前十名、省级二等奖排名前六名、省级三等奖排名前三名);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提供证明文件);

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6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名);

作为主要成员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个人赛第1或者团体赛前3名);

取得其他创新性成果(例如专著、标准、新产品等),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

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以上成绩证书获得时间距当年博士入学时间(9月1日)不超过6年(含6年),若报考时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则成绩证书获得时间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硕士研究生所申请硕博连读的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全部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或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

(6)在读硕士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课程考试无重修记录、已向学校交纳应缴的各类费用。

7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8)学术要求:

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近五年内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获得国家级科研奖,或者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省级一等奖排名前十名、省级二等奖排名前六名、省级三等奖排名前三名);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提供证明文件);

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6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名);

作为主要成员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个人赛第1或者团体赛前3名);

硕博连读申请人无创新性成果的,经硕士导师及报考导师对其科研能力进行鉴定,获得认可并联名推荐,可作为申请条件;

取得其他创新性成果(例如专著、标准、新产品等),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5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

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每一个报考导师在一个专业只能推荐不超过2名考生参加“申请-考核”制(含硕博连读)选拔。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gsas.ncu.edu.cn/(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先按要求注册用户,再进行报名;注册用户仅对当前批次有效,之前批次报考或注册过的考生仍需重新注册用户,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纸质的报名材料交到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二)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1.《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及《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内含专家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原件。其中《南昌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在“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报完成后可生成电子版下载,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并签名。《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或“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硕士学位者: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5.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并提供硕士论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应届硕士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本实施细则中第二条指定的招生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需报考导师签字。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学时须核验以上材料的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材料提交时间、方式和地址

1.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邮寄或者现场提交

(1)现场提交,材料装袋后直接送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信息工程学院信工A626办公室,材料接收人为老师或者蒋老师

(2)快递邮寄(为保障材料寄送的及时性与安全性,建议使用顺丰速运),寄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老师(电话:1387016485)”。准备和寄送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老师。快递寄出后请跟踪快递签收情况并向老师确认材料收到情况。

2.联系方式: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老师或蒋老师13870896965、13870916485或0791-83969613

五、资格审核与材料评议细则

学位点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只有满足招生对象要求以及符合全部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初审。

学位点成立材料评议小组,由3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组成,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

材料评议成绩分值为100分,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素质(分值50分)。由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硕士就读院校、硕士所读学科排名、本科与硕士所学专业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相近度、硕士期间学业成绩、英语水平等指标,进行打分。

2.研能力(分值30分)。由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科研奖励情况以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情况,进行打分。

3.创新潜质(分值20分)。由评议小组根据教授推荐信、学生自我评价、研究计划书进行综合判断和打分。

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评议成绩为全部评议小组打分的平均值。材料评议成绩≥60分视为合格,评议合格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信息工程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六、综合考核

学位点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含招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试、综合面试等。

(一)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

(二)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

(三)综合面试: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

综合考核总分100分。折算方法:综合考核成绩=20%*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4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

七、录取

综合考核≥60分的申请人,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博导招生资格和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若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还需要同时进行组内排序,结合博导招生数限额和当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八、其他说明

1.回避制度。凡与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博士生导师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2.纪律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招生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察督导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导师的导师资格。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并留存备查。面试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综合考核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导师须对所招收博士生的质量严格把关,加强对博士生的思想政治、学术规范、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学院将对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进行考核及全程跟踪。

5.监督机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申请人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提出。联系电话0791-83969613。

6.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