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021-06-09 08:52:24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量化要按照学校计算规则确定,体现考生综合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 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3. 成立各学位点复试专家小组

学位点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各学位点指定

学位点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名或5名以上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

四、复试方法与录取原则

1.复试的内容:

(1)专业英语笔试和专业课笔试:每门课各100分,由各博士点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原则上当天应完成阅卷并公布成绩,若有特殊原因也应在第二天完成。复试过程中的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出卷老师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

(2)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考生复试时携带个人科研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原件及硕士论文摘要以及报考学院所要求的材料等,以便面试小组加以参考。面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成绩计算规则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普通招生办法复试考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专业英语、专业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有任一科目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A×Y1+面试成绩×Y2)。

①有考生考相同的专业英语和专业课的学位点:

A=""(专业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2,Y1=40%,Y2=60%。

②对于专业英语或专业课中有一门是学位点全体考生都相同,而另一门不相同的学位点:

A="相同课目的成绩,Y1=40%,Y2=60%。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M1+复试成绩*M2

M1=50%,M2=50%

3、录取原则

(1)普通招生考试方式考生专业英语、专业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有任一科目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各博士点严格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进行排名,普通招生考试方法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报考导师意见(报考导师有一票否决权),按照复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

(3)各学位点考生报考导师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微调,但必须尊重拟录取考生的意愿和调入调出导师的意见。考生办理调整报考导师手续的程序为:个人申请,调入调出导师签署意见,学科专业点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4)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空出的指标按序自动递补。

(5)确定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定一式三份的三方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手续。

五、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

1.有直系亲属报考的导师应实行回避制,不能参加复试小组。

2.复试、体检等各环节必须严格规范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责,责任到人。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复试过程(含笔试、阅卷、面试)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面试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成绩不能出现涂改。

4. 学院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过程进行监督,各专业综合面试现场至少派出一名现场监督员。

5. 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应加强对综合面试录取办法、综合面试组织工作、招生计划执行、专项计划执行、信息公开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考生提出的异议、申诉和举报。

6. 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抵制不正之风。对面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位点普通招生考试方式考生复试

6月8日08:30-10:00专业英语笔试

6月8日10:30-12:00专业课笔试

6月8日12:00-14:00 批改试卷

6月8日14:30-17:00综合面试

(地点:信工楼E305)

七、信息公开机制

为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院网站开设招生录取信息专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院复试录取办法、计划安排及调整、复试考生信息(对专项计划考生情况要进行说明)、拟录取信息等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予以公开。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学院网站上公布咨询及申诉的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等信息,接收群众和舆论监督,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通畅。

电话:0791-83969613

八、其它

本细则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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